小儿智力落后(一)
发布时间:2015-06-09 来源:信息部
儿童认知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什么?
认知就是认识。认知指获得和利用知识的过程,包括各种认知因素之间交互作用的复杂过程,是注意、知觉、表象、思想和语言等共同参与、相互制约的一个整体。儿童的认知发育是儿童掌握人类社会历史经验的过程,是儿童在积极活动中能动地发展起来的。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活动的方式也不断发生变化,总趋势是从外部动作活动转向内部心理活动。儿童认知的发展是连续的、有顺序的,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螺旋式发展过程。皮亚杰(J.Piaget)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把儿童认知发展划分为以下四个主要阶段:
感知运动阶段(出生~2岁):这个年龄的儿童主要是语言前的认知行为,其认知的发展建立在感知和运动的基础之上。感觉运动阶段又可分为六个小阶段。出生至满月为第一阶段,新生儿有原始反射活动,有分辨和学习的能力。2~4个月为第二阶段,出现初级的循环反应,喜欢重复偶然发生的动作。反应泛化,经过整合形成最初的习惯。例如,开始是吸吮妈妈的奶头,后来泛化至吸吮拇指,后来的行为不是为了汲取食物,而为寻求某种安慰和快感。最初习惯动作的形成是儿童智力发展的第一个路标。5~8个月为第三阶段,儿童的活动开始出现意向性,并对动作的结果感兴趣,如当拍玩具时,玩具出现摆动,对此结果儿童非常感兴趣,会有意识地继续拍打。这种意向性活动是儿童智力发展的第二个路标。9~12个月为第四阶段,开始对物体内在的相互间的关系感兴趣,动作不再是偶然的,而是为了达到某个目的而行动。如儿童在摇动铜铃时,会很快注意到铃舌,用手指拨弄铃舌;当双手各拿一个相同或相似的东西时,会来回审视以比较二者。13~18个月为第五阶段,儿童间接行为的智慧动作发展起来,学会利用工具。如一个皮球放在毯子上,儿童伸手够不到球,他就拉动毯子的一角去取皮球。当一个玩具放在桌子远端,而儿童手边有根小棍,他会使用棍子将玩具拨弄过来。间接行为的发展是儿童智慧发展的第三个路标。这时,儿童已建立了所有认知的基础。19~24个月为第六阶段,儿童开始利用信号,尤其是文字信息,能把由不同感觉得到的某个物体的一些特殊综合起来认识某一事物并称呼它,能通过心理组合创造新的动作方式。
前运算阶段(2~7岁):符号的操作是前运算阶段的一个基本特征,这时的儿童开始用符合来表示周围的人、物体、地点,用词来表示物体和行动。表现在儿童的延续模仿(重新产生过去看见过的动作)以及想象或装扮游戏中。从语言出现到4岁,儿童对外界事物的符号化功能尚不断发展,其思维特征是以自我为中心。这个年龄段的儿童,各种感觉运动开始内在的表象,特别是在语言出现以后,用表征符号代替外界事物,重视外部活动。表象概括功能迅速发展,这使得儿童从符号思维开始走向概念思维阶段,一般称之为直觉思维阶段。 具体运算阶段(7~12岁):此阶段为获得概念进行逻辑思维的阶段。具体运算阶段确定性成就是进行心理运算的能力。这个阶段的儿童懂得某些逻辑的规则,能进行逻辑的推理,其方式在前运算阶段是不明显的。儿童进入具体运算阶段的主要标志是掌握了守恒的原则。守恒就是指物体的某一特征不因为其非本质特征改变而改变。儿童的认知打到守恒,表明他的认知能力达到透过现象看清本质。具体运算阶段的儿童虽然在推理、问题解决和逻辑方面已超过前运算阶段儿童,但思维仍局限于当时、当地的具体运算。在这个阶段,儿童已有量和数的守恒,能对现实的东西排列次序和分类,但不能对抽象概念、假设的命题或想象的事件进行推理。
形式运算阶段(12岁以上):从12岁左右开始到整个成人期,是认知发展的最高阶段。在此阶段中,具体运算阶段的局限性克服了,解决问题时他们能运用许多不同的认知运算和策略,思维和推理高度灵活,能触类旁通,并能从许多角度和观点看事物。这个阶段最突出的特点是思考假设的问题,试图考虑所有可能解决的办法,并系统地一一核对其逻辑性和效果。
儿童注意力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什么?
注意是一切认识活动的开始。注意力是指个体具有其心理活动指向某一对象或食物,并使这一对象或食物在脑中获得最清晰的最完全的反映的能力。注意本身并不是独立的心理过程,而是感知、记忆、思维等心理过程的一种共同特征。
注意分为无意注意与有意注意。无意注意是自然发生的,勿须意志努力的注意。如儿童听到汽车鸣笛时,不由自主地去注意。有意注意是自觉的、有预定目的的注意。如学生听课时须有意地集中注意在老师的讲课上。3岁以前的儿童基本上还是无意注意,具有无目的、无预见的性质,其注意仍然是由客观事物的鲜明性、吸引力、情绪性和强烈程度等特点所决定。3岁以后才逐渐发展形成有意注意。
注意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发展起来的。1~2个月的婴儿表现为无条件的定向反射,对亮光或鲜艳的玩具表现出睁大眼睛、惊讶状或微笑;3~4个月则能较长时间注意一个新鲜事物;6~7个月时对鲜艳的物体或声响产生定向反应,会准确地转头寻找;之后到1岁,注意时间延长,并会用手触摸所注意的物品,尤其喜欢注意感兴趣的事情;1~2岁的儿童,不仅能注意当前感知的事物,还能注意成人语言所描述的事情;至3岁,儿童的注意进一步发展,能倾听故事、歌谣。学龄前儿童无意注意已高度发展,且相当稳定,有意注意也进入形成阶段,开始能控制自己的注意,学龄初期的儿童集中注意的时间可达15分钟左右,10~12岁左右可达25~30分钟。此期的有意注意的稳定性还较差,容易分散及转移,注意的范围也较小,这是由婴幼儿生活经验的匮乏所决定的。而且这种注意更多地表现在对事物外部的特征,对活泼有趣的、跳跃性强的食物易引起注意。对事物内部的本质联系还注意较少,这是婴幼儿有意注意的特点。
注意对儿童认知的发展非常重要,从小就应培养。对3岁以前的儿童来说,首先要注意给他们提供丰富的环境。扩大经验,增长知识,发展感知觉。人的感知觉越敏锐,他的注意就愈易被外界刺激物所引起。而对3岁以上的儿童,则要注意培养他的兴趣、意志和自制力,发展有意注意,并逐渐学会控制自己的注意。
儿童记忆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什么?
记忆指的是人们在其过去的生活实践中所经历过的事物或取得的经验在其大脑中所留下的刻痕,而这种刻痕在需要的时候,可以重新出现在大脑中。因此,记忆是人类积累经验、丰富知识所必需的,是种复杂的心理过程。
记忆的过程可人为地分为三个阶段,即识记、保持和回忆。识记指的是食物在大脑中所形成的暂时的联系。而这种联系在大脑中留下刻痕的过程就是保持。回忆则是把大脑中留下的刻痕重新显现出来的过程。其中回忆又可分为再和重现两种类型。原先已经感知过的事物在眼前重新出现时能够认识,给人留下一个这就是以前见过的印象,这就是再认。而原先感知过的事物并未在眼前再现,但可因某种因素而清晰地出现在大脑中,给人一种想起来的感觉,即为重现。
儿童由于条件反射的建立和发展,记忆能力也随着初步发展起来。婴幼儿的记忆是以无意记忆占优势,随着年龄的增长才出现有意记忆,就记忆的表现来说,首先出现的是再认。5~6个月的婴儿能再认妈妈,从复杂的背景中分辨出妈妈的脸,并对之微笑、手舞足蹈。但此时再认的保持时间很短,只有几天,如果离开妈妈一段时间后,婴儿就不认得妈妈了。1岁的婴儿能再认10天前的事,并开始出现重现。3岁的儿童可再认几个月以前的事,重现可保持几个星期。而4岁的儿童即可再认1年前的事,重现数月前的事物。一般来说人不能回忆3岁以前的事情。
婴幼儿的记忆与成人比较,记忆时间短、内容少,容易记带有强烈情绪的事情,如带有异常欢乐、愤怒和强烈恐惧的事物,以及十分具体的事物。即以机械记忆为主。其准确性不高,易受暗示,这一特点在成人眼里容易和说谎相混淆。在思维、理解和分析能力不断成熟的基础上,婴幼儿记忆才逐渐向有意记忆和逻辑记忆向发展,并能借助概念来帮助记忆。 在培养婴幼儿记忆能力时,首先要注意创造一个良好、轻松的情绪环境,丰富的生活环境,便于其记忆。其次通过游戏、生活的玩具、朗朗上口且易于理解的儿歌以及讲故事,给予必要的强刺激,以逐步发展幼儿的有意记忆和记忆的精确性。
儿童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什么?
思维作为人类智力活动的核心,是人脑的高级活动,是在感知的基础上,客观现实在人脑中间接的、概括的反应。属于认识的最高阶段。思维一般通过语言来实现。
婴幼儿思维过程的发展,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水平:直觉行动思维、具体形象思维和抽象逻辑思维。
在新生儿和婴儿期,婴幼儿基本上没有思维,所有的只是对外界事物的感知。
2~3岁的幼儿才开始再现思维的萌芽。此期思维的主要特点是直觉行动思维,其思维在动作中进行,即与对事物的感知和行动本身分不开,离开了动作,思维也就停止了。他们不能先想好了再行动,而是边做边想。例如,绘画时不是先想好了再画,而是变画边想,边想边画;玩打仗游戏时,如果拿走了抢,游戏则停止了。
3岁以后,儿童的思维方式逐渐从直觉行动思维发展到具体形象思维。所谓具体形象思维是利用直观形象解决问题的思维,即依靠表象、依靠事物的具体形象的联想进行的思维。例如学龄前儿童在绘画中可以事先想好事物的形象,然后根据表象去绘制;在游戏中扮演不同角色,并且依角色的身份进行表演。具体形象思维是在感知动作思维的基础上形成的。在此阶段,这种集体形象思维为主要的思维方式,思维以事物的外部特征为主要依据,对于事物的本质特征和属性自并不十分了解。如看到医师为患者打针,婴幼儿就依样画葫芦给自己的玩具娃娃、玩具动物甚至玩具汽车等打针,并没有考虑到事物间的逻辑关系和根本内涵。
5~7岁的儿童才能依托丰富的语言来认识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联系,思维逐步发展到抽象逻辑思维阶段。抽象逻辑思维是以抽象的概念和理论知识解决问题的思维。在儿童知识经验范围之内,他们能够进行初步的抽象逻辑思维,即依靠概念、通过判断和推理进行思维。例如,学生运用数字符号和概念进行数学运算和推导。
儿童想象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什么?
想象是指在客观存在事物的作用及影响下,人们在大脑中制造出某种事物形象的心理过程。想象与回忆不同,回忆是指过去感知过的事物形象再现,而想象则是在已有的表象基础上,根据语言的调节在头脑中形成过去从未感知过的新形象。而这种事物形象在其自身的生活经历中是未曾遇到过的,或在现实中是并不存在的,或者仅在将来才有可能成为现实,甚至或根本就永远不可能存在的事物形象。这一心理过程的实现一般需要借助于有了一定发展的语言能力,因而明显地带有间接性和概括性的特点。
1岁以前的婴儿没有想象,1~3岁开始有想象的萌芽。例如,拿一块饼干放到娃娃嘴里让娃娃吃,画个圆圈将其称为“太阳”等。但总的说来,整个幼儿期的想象是以贫乏、单调、散乱及无目的的性为基本特征。进入学龄前期的儿童想象要丰富得多,从日常生活的人或玩具逐渐扩大到社会环境,甚至宇宙。例如扮演小司机开火车,与星星、月亮打电话等。不仅想象的对象广了,想象的内容变得完整、具体、细致和系统,并且加入很多创造性成分。然而,学龄前儿童的想象还有许多不成熟的地方,一无意想象和再造想象为主,而有意想象和创造想象较少。基本表现为想象的主题多变,漫无目标,经常和现实混淆在一起,且具有特殊的夸大性,在行动上满足于想象。而再造想象基本上反映在各种游戏活动中,以重复生活中已有的经历为主。如在玩积木的游戏中,想到了高楼大厦,一转眼又成了儿童乐园,问婴幼儿在干什么,他可能回答“我造了一个儿童乐园,你快来坐这个滑梯”,同时又可能摇头晃脑,口中念念有词:“噢,儿童乐园到了,真好玩。”虽然仅仅是在玩积木,也没有真正到儿童乐园,但婴幼儿在想象中已充分得到了满足,以为真的又去尽情地玩过一回了。 在学龄期,有意想象和创造想象开始迅速发展。在想象活动开始之前,先要确定目标,有一个明确的主题,不会因为困难或别的什么而改变方向,是以达到目的而快乐,不再满足于想象。
在培养儿童的现象能力时,可以用续讲故事、补画面、提问、听音乐等方法来进行,同时培养儿童绘画、手工、朗读、唱歌等表达现象的基本技能,为以后的创造性思维发展打下基础。
儿童意志发展的规律是什么?
意志是指人自觉地克服困难来完成预期任务的心理过程,它是人的心理能动性的突出表现形式。意志过程有三个基本特征:a、意志行动是有目的的行动。b、意志行动体现在克服困难之中。c、意志行动是以随意行动作为基础的。三个基本特征互相关联,目的是意志行动的前提,克服困难是意志行动的核心,而随意运动是意志行动的基础。
新生儿没有意志,1~2岁的幼儿才出现意志的萌芽表现。例如,按自己的目的抓够远处的玩具,摔倒时自己爬起来等。2岁的儿童在成人语言的指导下能调节自己的行动学会控制自己。3岁时,各种好的意志品质,如自觉性、坚持性、自制力等逐步明显起来,意志行动开始发展,什么事情都希望“自己来”,独立性增强。以后儿童开始能使自己的行动服从于别人或自己提出的目的,同时也开始不仅能控制自己的外部行动,而且也逐渐掌握自己内部的心理活动,从而产生了有意注意、有意记忆、有意想象等等。然而这个年龄的儿童消极的意志品质,如顽固性、冲动性也会出现,有时与成人对抗:“我不要!不要!”或事事依赖成人去做。在整个学龄前期,儿童的意志品质的发育是不成熟的,只有在行动的目的为儿童所完全理解并引起他们较好的发展。因此要注意培养儿童积极的意志品质,克服消极的意志品质,为进入学龄期奠定基础。